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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謝姓男子因工作上與韓姓男子有摩擦,謝涉嫌在今年五月間,先到韓住處附近持鐵棍砸破韓的貨車車窗,並高聲向韓示威,要韓出面,韓前往查看後,被謝持空氣槍攻擊頭部後,謝再持路旁花盆猛砸韓頭部,幸好警方及時趕到;一審認定謝有殺人犯意,依殺人未遂罪嫌,判處8月6月,全案可上訴。「他不讓我活,我也不要讓他活」32歲謝男在今年5月1日凌晨5時許,涉嫌到韓姓友人的位於中區的住處,撿拾路旁的鐵棍,破壞韓的貨車車窗,韓前往查看,被謝男先持空氣槍猛擊頭部一下,韓當場倒地,謝繼續追打,持路旁塑膠花盆朝韓頭部猛砸,造成韓蜘蛛網膜下出血、意識喪失、頭皮撕裂傷等。謝男在法院審理時辯稱,只是一時氣憤,想要教訓韓男,沒有要致人於死的念頭。合議庭審酌,謝男所持的空氣槍、塑膠花盆、木製的花盆架質地堅硬,並連續拿著朝韓頭部攻擊,且塑膠花盆、花架都碎裂,顯見謝用力之猛,才會造成嚴重傷勢,已非單純傷害、教訓的犯意,認定謝有殺人犯意,全案依毀損罪,判處4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12萬元,另依殺人罪,判處8年6月徒刑,全案可上訴。台中市謝姓男子因為細故,持槍、花盆攻擊友人頭部,被依殺人未遂罪嫌判處8年6月徒刑。圖/本報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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